A/YL-TT/594
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
申请编号
A/YL-TT/594
申请地区
大棠
区域
屯门及元朗西区
收到日期
26/04/2023
地点
新界元朗丈量约份第 119 约地段第1655号 C分段、第1655号 D分段、第1655号 E分段、第1655号余段及第1677号 (部分)
拟议
拟议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(为期 5 年)
申请人所提交资料
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,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
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
27/05/2023 (1)
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(暂定会议日期)
23/06/2023
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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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质 | 申请人回应部门的意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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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|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,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|
判决 |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|
性质 | 申请人回应部门的意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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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|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,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|
判决 |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|
性质 | 申请人澄清贮物安排及需使用重型货车之营运需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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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|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,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|
判决 |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