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/YL-TYST/1325
按此检示申请地点/建筑物的申请
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
申请编号
A/YL-TYST/1325
申请地区
唐人新村
区域
屯门及元朗西区
收到日期
09/07/2025
地点
新界元朗唐人新村丈量约份第121约地段第929号、第930号余段(部分)及第932号(部分)
拟议
拟议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机械及物料、汽车修理工场及可循环再造物料回收中心(废纸)连附属设施(为期 3 年)
申请人所提交资料
[按此]
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
08/08/2025 (2)
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(暂定会议日期)
05/09/2025
备注
-
性质 | 申请人澄清申请的营运细节及呈交回应部门的意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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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| [按此] |
判决 |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|
性质 | 申请人呈交回应部门的意见及园境建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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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| [按此] |
判决 |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