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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港的規劃

城市規劃委員會就維多利亞港定立的理想和目標

背景

城市規劃委員會(下稱「城規會」)深明維多利亞港是香港市民的特別資產,亦是本港天然財產的一部分。城規會和市民大眾都同樣渴望保護和保存維港,而 城規會所擬定的「維多利亞港–理想和目標」,正是以這個公眾意向為基礎。在擬定「理想宣言」的過程中,城規會通過多種途徑進行了廣泛的公眾諮詢:

公眾諮詢
日期 所諮詢組識
10/06/1999 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
22/06/1999 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
23/06/1999 公眾研討會
(參加者包括立法會議員、城規會委員、政府官員及多個專業學會、關注組織和有關團體的代表,以及發展商和市民大眾)
19/07/1999 環境諮詢委員會

城規會的保護維港行動及有關的「理想宣言」得到普遍支持。該「理想宣言」可視為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成果。在擬備涵蓋海旁地區的法定圖則時,城規會會適當考慮「理想宣言」及《 保護海港條例》。

理想宣言

城規會在其「理想宣言」中發表就維多利亞港所定立的理想和目標,以及對於在維港填海的意向聲明。

理想

令維多利亞港成為富吸引力、朝氣蓬勃、交通暢達及象徵香港的海港–港人之港,活力之港。

目標

  1. 完善維港規劃,增強港人和維港的連繫。
  2. 增添優美景致,讓市民盡覽維港風光。
  3. 增添維港魅力,促進旅遊事業。
  4. 鼓吹富創意的建築設計及提供規劃完善的設施、休憩用地和行人道路網,促進多元化的活動,締造優美海濱環境。
  5. 改善維港水質,建設優美海港。
  6. 確保港內運輸的安全和效率,強化香港作為國際中樞港的功能。

對於在維多利亞港填海的意向聲明

維港是香港市民的特別天然資產,應受到保護。在維港內進行填海工程,要以滿足社會的必要需求及公眾意向為依歸,並須確保環境質素,及 符合可持續發展和在海港內不准進行填海工程推定的原則。

請到「 理想宣言  」詳閱全份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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