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/YL-PS/770

按此检示申请地点/建筑物的申请

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

申请编号

A/YL-PS/770

申请地区

屏山

区域

屯门及元朗西区

收到日期

15/12/2025

地点

新界元朗屏山丈量约份第126 约地段第62号B分段第1小分段余段(部分)、第62号B分段第2小分段余段(部分)、第62号C分段余段(部分)、第62号E分段余段(部分)、第62号G分段余段(部分)及第62号H分段余段(部分)

拟议

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(货柜车除外)连附属电动车充电设施及商店及服务行业(汽车陈列室)及相关的填土及填塘工程 (为期 5 年)

申请人所提交资料

[按此]

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(包括位置图)的摘要 (如属第 12A 条申请,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)

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

摘要 下载摘要

[备注:如收到进一步资料,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。]

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(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)

13/01/2026 (0)

提出意见

暂定会议日期

06/02/2026

备注

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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