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/HSK/474
按此檢示申請地點/建築物的申請
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
申請編號
A/HSK/474
申請地區
洪水橋及厦村
區域
屯門及元朗西區
收到日期
26/06/2023
地點
新界元朗橋頭圍丈量約份第127約地段第361號A分段(部分)、第362號(部分)及第422號(部分)和毗連政府土地
擬議
擬議略為放寬地積比率限制,以作准許的住宅及商業發展
申請人所提交資料
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,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
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
25/07/2023 (11)
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(暫定會議日期)
26/01/2024
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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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質 | 申請人就收到的部門及公眾意見作出回應,並提交布局設計圖的補充資料及經修訂的環境評估、經修訂的空氣流通評估、經修訂的排污影響評估和經修訂的規劃綱領的替代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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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|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,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|
判決 |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