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訂/取消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 (二零二六年三月)
告示
修訂/取消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 (二零二六年三月)
城市規劃委員會(城規會)於2026年3月6日公布三份經修訂的指引(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(規劃指引)編號16A、規劃指引編號20A及規劃指引編號35E),以及取消一份指引(規劃指引編號11),即時生效。
經修訂的規劃指引編號16A有關「擬在「政府、機構或社區」地帶內進行發展/重建而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的規劃申請」,主要涉及修改按照第16條提出規劃申請的範圍和評審準則,讓城規會有更大彈性考慮在「政府、機構或社區」地帶內進行擬議發展的申請,以切合社區不斷轉變的期望和需求,並達到地盡其用。
經修訂的規劃指引編號20A有關「履行規劃許可附帶條件的規定」和經修訂的規劃指引編號35E有關「延長展開發展的期限」,主要涉及文本修訂,就有關履行規劃許可附帶條件的原則作出澄清,以及界定何謂為落實經批准的發展/履行規劃許可附帶條件而採取的合理行動。
規劃指引編號11有關「擬在發展審批地區圖上的未指定用途地區作工廠/工場/貨倉用途而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的規劃申請」,因該指引已過時,現予取消。
經修訂指引(規劃指引編號16A、規劃指引編號20A和規劃指引編號35E)可於以下地點索取:
城規會秘書處
地址 : 香港北角渣華道 333 號北角政府合署 15 樓
電話 : 2231 4810 或 2231 4835
傳真 : 2877 0245
電郵 : tpbpd@pland.gov.hk
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
地址 : 香港北角渣華道 333 號北角政府合署 17 樓;
或
新界沙田上禾輋路 1 號沙田政府合署 14 樓
電話 : 2231 5000
電郵 : enquire@pland.gov.hk
城規會網頁
如就上述指引有任何查詢,請聯絡城規會秘書處或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。
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
二零二六年三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