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修訂的根據《城市規劃條例》第 16 條提出規劃申請的申請須知及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編號 41A 有關「就規劃申請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視覺影響評估資料的指引」
告示
經修訂的根據《城市規劃條例》第 16 條提出規劃申請的申請須知及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編號 41A 有關「就規劃申請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視覺影響評估資料的指引」
城市規劃委員會﹝城規會﹞於 2026 年 1 月 2 日公布經修訂的「根據《城市規劃條例》﹝條例﹞第 16 條提出規劃申請的申請須知」﹝申請須知﹞及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編號 41A 有關「就規劃申請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視覺影響評估資料的指引」,經修訂的申請須知及規劃指引即時生效。此次修訂主要是為了完善和簡化根據條例第 16 條提交規劃許可申請的技術評估要求。
經修訂的申請須知及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編號 41A 可於以下地點索取:
城規會秘書處
地址 : 香港北角渣華道 333 號北角政府合署 15 樓
電話 : 2231 4810 或 2231 4835
傳真 : 2877 0245
電郵 : tpbpd@pland.gov.hk
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
地址 : 香港北角渣華道 333 號北角政府合署 17 樓;
或
新界沙田上禾輋路 1 號沙田政府合署 14 樓
電話 : 2231 5000
電郵 : enquire@pland.gov.hk
城規會網頁
如就上述事宜有任何查詢,請聯絡城規會秘書處或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。
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
二零二六年一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