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內容

經修訂的法定圖則詞彙釋義及概括用途名稱(二零二五年七月)

城巿規劃委員會(下稱「城規會」)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公布經修訂的法定圖則詞彙釋義(下稱「詞彙釋義」)及概括用途名稱。有關修訂即時生效,主要的修訂載述如下:

 

詞彙釋義及概括用途名稱

為落實最新的政策措施及反映產業多樣性,下列詞彙釋義的土地用途詞彙、定義及/或備註已予修訂:

—  「酒店」

—  「公用事業設施裝置」(僅限中文版本)

—  「公用事業設施管道」(僅限中文版本)

—  「研究、設計及發展中心」(僅限中文版本)

—  「商店及服務行業」

—  「私人發展計劃的公用設施裝置」(僅限中文版本)

概括用途名稱中的相關詞彙已因應經修訂的詞彙釋義作出修訂。

 

下列詞彙已從詞彙釋義和概括用途名稱中刪除:

—  「實驗室、研究所、設計及發展中心」

 

經修訂的詞彙釋義和概括用途名稱可於城規會網站上瀏覽,相關連結如下:

 

城規會網站

詞彙釋義

概括用途名稱

 

城規會秘書處

地址︰

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

電話︰

2231 4810或2231 4835

傳真︰

2877 0245或2522 8426

電郵地址︰

tpbpd@pland.gov.hk

 

 

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

地址︰

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7樓

 

 

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14樓

熱線︰

2231 5000

電郵地址︰

enquire@pland.gov.hk

 

如對上述內容有任何查詢,可聯絡城規會秘書處或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。

 

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

二零二五年七月

返回頁首
至頂